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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整理了关于滁州市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奖补及申报条件、材料、流程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详情如下,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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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奖补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Z高可达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分别Z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二、滁州市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1.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设立。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3.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20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适应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包括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自主性的引人机制、开放型的创新机制、高效率的决策机制、合同制的研发机制、绩效式的分配机制等。
5.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管理体制。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6.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以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主业,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并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成果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为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供综合性科技服务。
三、滁州市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1.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4.近两年承担的市级以上政府和企业科技计划项目、自主立项研发项目、合作及委托研发项目等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下达部门、编号、合作或委托单位、金额、起止时间)、立项证明或合同复印件等;
5.近两年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登记时间、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技术交易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清单(包括服务、创办、孵化企业等材料)以及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等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对新认定的,在认定后的第二年,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继续保留2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此后每2年评价一次。参与绩效评价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须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各项指标数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参与评价或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
评价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70分的为合格,70—85的为良好,85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滁州市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流程
1.自评申报。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对照本办法和申报通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表填报及有关证明材料上传。
2.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出推荐意见,省科技厅根据审核意见受理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审核单位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视情况选择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5.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认定意见并提请厅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6.发布名录。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按年度统一发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录,授予“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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