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及奖励补助整理
夏欢欢 / 2023-04-27 11:38:00
100 分享

关于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府有哪些扶持奖励政策做一个简单的汇合,提供参考,政策点为奖励优惠政策内容,政策依据则是小编搜集的政策,并附上申报条件,提供一个方向,感兴趣的可以直接联系项目老师咨询具体项目实施情况,专业针对性分析。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5656027219(微信同号)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政策点】
对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创投机构,引导基金优先参与 跟投, 参股比例可提高到 30%,并对社会资本予以让利, 可协议约定 5 年内原值退出。建设服务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 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建设资助Z高 1000 万元, 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 分类给予奖补。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 省、市财政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 10%补助、单个企业 Z高 100 万元。
【政策依据】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措 施的通知》(鄂办发〔2021〕19 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
金融措施第五条
【政策点】
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化、产业化的企业,省市财政按 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给予 10%补助、单个企业Z高 100 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 的意见》(鄂发〔2021〕20 号)第四条第十二点
【政策点】
引导我省高校院所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应用技术成 果研发和转化,经认定的转化项目, 根据项目产品(服务)年度销 售情况, 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 金,单个企业每年Z高获得 100 万元扶持资金。
【政策操作】
(一)认定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 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 号), 近两年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申报转化项目的科技成果须为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 或服务的项目,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通过联合开发、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高 校院所科技成果。
2.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良好的 创新性和先进性,并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3.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的类型包括:近 3 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植 物新品种、GJ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近 2 年内登记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 作权。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当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 方式,获得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获得 1 类、 2 类新药证书, 且在新药监测期的项目, 项目的知识 产权不受上述年限限制,在专利权期限内即可申报。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 告或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 性能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用户使用(试用)报告等。属医药、 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 理要求的,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 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 围内。
优先支持原创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优先支持国家和本省重点领 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业链核心环 节、占据价值链高端地位的成果转化。
申报项目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
3.一般性的工艺改进或产品改型所形成的产品(服务); 4. 已形成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二)经认定的转化项目, 根据项目产品(服务)年度销售情 况,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 具体如下:
1.转化项目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 按其销售收入的 2.0%计算;销售收入在 500 万元至 1500 万元(含) 的部分,按销售收入的 1.2%计算;销售收入 1500 万元以上的部分, 按销售收入的 0.8%计算,单个项目年度Z高扶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 元。
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应为销售项目产品所产生的直接销售收 入。
2.经认定的转化项目,自项目认定次年起三年内,第①年全额 扶持,后两年减半扶持。
3.单个企业每年享受扶持资金不超过 100 万元。
【政策依据】
《湖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与扶持暂行办法》(鄂科 技规〔2020〕1 号)第五条和第十七条。

上个问题> 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政策认定条件、认定奖励补贴情况
下个问题> 合肥新材料评定!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条件、材料
推荐资讯
补贴!淮北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资金和各地认定价格、流程及时间周期解说
补贴!淮北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励资金和各地认定价格、流程及时间周期解说
2024-07-26 15:45:00 点击查看
宿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申请认定奖补奖励和认定条件、材料、周期、流程大全
宿州市各区县两化融合贯标申请认定奖补奖励和认定条件、材料、周期、流程大全
2024-07-26 15:32:00 点击查看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规模以上发展增速奖励政策(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建筑业)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规模以上发展增速奖励政策(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建筑业)
2024-07-26 15:07:00 点击查看
西安市规模以上工业、零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申报条件范围及材料要求
西安市规模以上工业、零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申报条件范围及材料要求
2024-07-26 15:06:00 点击查看
2024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程序要求
2024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范围条件、申报程序要求
2024-07-26 15:05:00 点击查看
2024年武汉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条件、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2024年武汉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条件、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
2024-07-26 15:05:00 点击查看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版权所有©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