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驰名商标企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量奖、新三板挂牌、两化融合奖励补贴政策!
钱洁 / 2024-04-30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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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驰名商标企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长江质量奖、清江质量奖、首次升限企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 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两化融合企业奖励补贴等诸多政策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建始县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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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主导产业提质增效

( 一)提升产业层级。加大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招商 引资力度,每年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对页岩气、石英石、硫铁矿、赤铁矿、硒产品精深加工、茶叶 等重点产业实行“一业一策”,打造清洁能源、硒产品精深加 工、生物医药、绿色建材及新材料、电子信息5个十亿级新型 工业产业集群, …确保到2026 年全县全口径工业总产值突破50亿元。

(二)优化产业布局。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 “宜荆 荆恩”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紧扣全省“51020”产业布局, 聚焦清洁能源、硒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绿色建材及新材 料、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六大产业链建设的短板和关键环节补 链延链强链,逐步提高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优化制造业 产业布局,突出“一乡一品” “ 一业一品”,促进区域差异化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抢抓“碳达标、碳中和”机遇,加 快推进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实行总量减排、统筹调整,优先保障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提高绿色生产水平,降低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

(四)推进品牌建设。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补助 30 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或团体补助10 万 元;企业通过专利、商标质押产生的贷款利息按贷款基准利率 的50%给予贴息,最高补助10万元;对购买与企业核心产品相 关专利的每件补助 3 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补助 1700元;对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恩施州清江质量奖获奖企业, 依据《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和《恩施州清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三、 促进市场主体做强做优

(五)实施梯次培育。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 业企业类市场主体每年增长10%以上。开展“三十行动”(每年新开工、新投产工业项目、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过十),确保工业投资增速年均12%以上,到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00 家,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5%以上。培育年产值过 亿元企业,全县每年新增亿元企业1家以上,力争到2026年, 全县亿元企业突破10家。壮大龙头企业,实现年产值10 亿元 企业“零的突破”,对年产值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年 累计产值首次过1亿元的企业奖励8万元,年累计产值首次过2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5万元)。促进出口贸易,自营出口企 业当年每实现出口额1 美元(以年度海关统计数据为准),给 予人民币0.1元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培 育商贸企业,对于首次升限商贸法人企业、个转企首次升限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于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 元。

(六)突出专精特新。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力争到2026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分别达到2家、10家以上,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分别给予 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与省、州奖补政策合并执行)。 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并对相关企业给予奖 补,奖补政策与省、州合并执行。加大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 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试点示范培育创建力度,鼓励 企业上市并给予奖补。到2026年,培育至少1家新三板挂牌企 业,培育至少10家上市后备企业。对于成功上市北交所企业,给予补贴500 万元。

(七)引导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每年实施10个以上技改项目,力求通过3-5年,实现规上工业 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全覆盖,工业技改投资增速年均25%以上, 对投产5年以上、年均税收200万元以上的老企业拓展新业务, 增加新生产线,总投资在2000万以上的, 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对纳入全县年度工业技术改造计划、在改造期内(最长不超过3 年)、技改设备投资新增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  按照设备购置额(以购置发票为准)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与省、州技改奖补政策合并执行)。

(八)提升工业税收。围绕工业税收,抓财源建设增量, 对于设备投资达1000 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达到30 万元以上的 新进规工业企业,当年纳税达200 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当年纳税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当年纳税达1000 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 万元。

(九)推进两化融合。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示范 引领”的推进原则,分行业抓好重点骨干企业的“两化”融合 试点。落实“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支持试点企业示范引领, 撬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改造,继而推动全县企业“两化”深度融 合。全县每年新增两化融合企业2家以上,力争到2026年,全 县两化融合企业突破10家。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信息 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的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 万元(与省、州奖补政策合并执行)。

(十)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围绕实现制造强县战略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 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 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 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提升县域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全县每年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 家以上,力争到2026年,全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突破10家。 对成功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与省、州奖补政策合并执行)。

四、加快工业园区提标提档

(十一)建设高标准园区。加快“1+8”园区调区扩区和提 档升级,促进园区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高效对接,高标准 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和能源、通讯、排污、 固废处置、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 快土地收储和标准地出让工作,推行弹性供地政策,每年储备500亩以上净地,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

(十二)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标准化厂房。鼓励引导民间资 本参与标准化厂房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 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 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对经批准 建设标准厂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厂房建设的,经验收合格,按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助。

(十三)提升产出水平。适度建设小高层、下沉式标准厂房,分类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厂房投资强度准入门槛和产出密度退出机制,有效推进城区企业“退城入园”、园区企业“腾 笼换鸟”和“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新供工业项目用 地“增容2.0”行动,2023年供应工业用地容积率2.0 以上项 目占当年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10%,此后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 推进“亩产论英雄”评价考核及结果运用,对全县新增建设用 地指标分配实施动态调剂。用好标准厂房,提高标准厂房单位 面积产出水平,对产出贡献达标的给予租金减免,兑现奖补政策。

五、 激发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十四)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每年新增高 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每家补贴20万元;对连续3年备案为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一次性奖补3000元。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引导企业在硒资源开发利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创建州 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创建星创天地、众创 空间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对新创建的省级星创天地、州级星 创天地、州级众创空间、州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5万元、3万元。

(十五)推动成果转化。对我县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 在县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的10%给予补 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设立县级科技创新引导基 金100 万元,用于县级科技研发项目,按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研发活动。

六、 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十六)强化人才支撑。建立重点企业高端管理人才、高 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职业院校必须 开设与重点产业对口专业,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为主导产业和 重点企业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和技工群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 对学校财政预算绩效考评。加强各类企业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企业家和高管人员培训。

(十七)规范用工市场。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 训有效衔接,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技能人员,提高劳动者适 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完善劳动力供 需双方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严厉 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行为,规范用工市场,提高人力资源 配置效率。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稳岗就业。

(十八)提升服务质效。对全县规上制造业企业、进规培 育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建立工作台账,县人 民政府每月研究一次工业经济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包联帮扶企 业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每月到企业走访调研不少于一次,每名 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培育1 家新(小)进规企业。全面落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措施,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对企业提出的明确诉求在一周内给予回应。支持重点企业发展,  比照《支持恩施高新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十条措施(试  行)》制定落实措施,巩固提升“百企千品进央企”“扶贫832”等成果,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十九)强化组织保障。组建工业经济发展综合协调工作 专班,并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成立产业发展投资公司,打 造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运作的产业投融资平台,县本级每 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未用完的专项资金累加到次年。

(二十)强化督办考核。加大工业经济考核权重,优化考 核指标体系,将产业链建设作为县直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 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发展产业、培育企业等方面表现优异的 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对年度考核优异的给予资金和用地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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