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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内容,有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朋友要申请的,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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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资料,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纸质申请书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统一使用A4纸双面胶印简装,封面加盖公章,书脊处标明“XX类项目-XX市(区)-XX县(区)-XX单位-XX项目”。
(二)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上报至市(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汇总并以文件形式(将项目汇总表、项目资料作为附件),于2024年7月25日前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应负责处室(一式4份,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和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一式1份),同时提供文件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①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后进入2024年选择“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相应申报类别项目。②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后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中选择相应申报类别项目进行填报。县、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二、有关要求
(一)支持方向涉及乡村振兴、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建设、“民参军”、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企业灾后重建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申报和支持。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需提供2023年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607-1、607-2),未入规企业提供开展研发活动的情况说明(该项为评审时加分项)。
(三)申报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设备购置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投资统计“应统尽统”要求,须纳入投资统计库;符合纳统条件但因特殊情况暂时未纳统的项目,须承诺于2024年9月底前纳入投资统计库。
(四)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完善和规范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要加强项目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项目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附件1: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支持我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认定第六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2. 申请第三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企业应为2021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资料
1. 第六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书;
2.申报材料目录;
3.第六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4. 申报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含在专精特新四个方面的做法);
5.附件资料
(1)申报企业“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23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研发投入证明材料或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专职研发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
(4)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和数字化水平等级截图;
(5)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2022年、2023年证明材料(企业可自证);
(6)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对应的相关证书;
(7)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应的佐证材料;
(8)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
(9)位于我省34条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的情况说明;
(10)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有效期内)证明;
(11)中国信用报告、银行征信报告;
(12)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统一申报,线下材料逐级上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上传,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第六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第三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严格把关,进行初核,确保推荐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通报。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六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认定推荐汇总表、复核推荐汇总表和佐证资料,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上述资料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2: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高质量发展。重点对获得中央财政第一轮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项目奖补,支持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围绕发展目标加大研发投入;对非重点“小巨人”企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项目补助,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实施技术攻关,与省内大中型企业开展配套协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奖补项目单位须为按照《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我省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
2.申报非重点“小巨人”企业补助项目单位须为有效期内的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除外。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色自主创新发展,与其他资金支持类项目和培育认定类奖励不属于重复支持。
三、申报资料(非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2.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内容反映企业发展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5.与符合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银行征信报告、中国信用报告;
8.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证明材料;
11.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股份制改造协议(或同等效力协议文件)。
四、申报要求
1.编报实施方案。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并编制《XX市(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化要求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2.工作实施及绩效考核。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推进实施并做好分年度实施成效自评估,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中发现问题及不足的,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督导检查。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推荐申报指标分配如下:西安市90个,宝鸡市30个,咸阳市15个,铜川市5个,渭南市10个,延安市3个,榆林市4个,汉中市7个、安康市10个,商洛市4个,杨凌示范区3个。
附件3: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服务业务;优先支持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或免费服务。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重点支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助力中小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网络安全、超算等产品和服务;优先支持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赋能服务。
(三)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服务。重点支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开展中小企业信息采录、查询咨询等运行监测服务业务;支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服务业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在陕西省内登记并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公共服务项目单位须为已认定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业务优秀的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特约服务机构或承担省委省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等工作任务的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
3.申报数字化赋能项目单位须为为中小企业提供符合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网络安全、超算等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商或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单位。
4.申报运行监测项目单位须为县(区)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的工作单位或部门;能够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完善和统计监测及报表报送工作的相关部门;2023年1-12月,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完成月均上报企业相关数据超过30户,或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完成月均上报企业相关数据超过80户的县(区)单位;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服务业绩突出的县(区)单位。上年度已经获得支持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申报资料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7.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项目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8.项目单位申请报告或工作报告
(1)公共服务业务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服务中小企业业务开展及取得成效等情况;
(2)数字化赋能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服务中小企业业务开展及取得成效等情况;
(3)运行监测项目。中小企业运行预警监测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及成效、业务费用支出、下年度工作计划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服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及成效、市(区)下达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9.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
(3)相关佐证资料
公共服务业务项目:2023年以来开展服务业务的服务支出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服务中小企业相关佐证材料(服务活动通知、服务活动签到表、服务协议、影像资料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或免费服务的相关材料。
数字化赋能项目:2023年开展数字化赋能业务支出的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数字化赋能平台或者产品服务中小企业相关佐证材料(服务协议、影像资料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赋能服务的相关材料。
运行监测项目:2023年开展运行监测业务支出的专项审计报告。
(4)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各一份);
(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4:陕西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中小企业信息化赋能。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使用公有云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依法纳税的工业类中小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 申报项目须为向《陕西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平台目录》内的平台购买服务,与平台所签合同和付款凭证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1. 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汇总表;
4. 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请表;
5.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绩效目标表;
6. 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7. 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申报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与公有云平台服务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4)项目单位支付给公有云平台服务商的付款凭证复印件以及云平台服务商出具的发票;
(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5: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省级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为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开展人才培训和人才招聘引进活动。重点支持承担部、省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引进活动任务;优先支持为我省重点产业、重点产业链和公益性、费用减免性质的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引进活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陕西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基地;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资料
1. 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汇总表;
4. 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申请表;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6.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7. 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统计表;
8.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项目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9.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10.2024年人才培训/招聘引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1. 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报企业单位2023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3)2023年度人才培训/招聘引进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2023年度开展人才培训/招聘引进工作报告(主要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及成效、业务费开支等);
(5)2023年度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招聘引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人才培训:每场培训须提供服务协议、实施方案、师资力量、培训通知、培训手册、培训签到表、影像资料、费用小结统计表及有关票据等;人才招聘引进:每场招聘引进须提供服务协议、实施方案、招聘引进通知、招聘引进企业名册〈签到表〉、影像资料、费用小结统计表及有关票据等);
(6)银行征信报告;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6: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专利、软著、商标等)获得银行贷款,且在2022-2023年底前按期偿还本息的企业;支持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培育奖励。重点支持2023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内注册、生产经营正常、符合承担申报项目的资质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申报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的担保机构须为2023年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3.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企业,同一知识产权2023年已享受该项目专项资金的,今年不得申报。
4.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项目的企业,需为2023年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资料
(一)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增量业务和绩效评价)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融资担保业务项目申报表;
5.2022年、2023年单笔10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明细表及汇总表,加盖银行公章;
6.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成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如实反映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担保户数、与银行合作户数及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率、年化担保费率,以及在创新担保业务模式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申请表;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汇总表;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从事主营业务、项目及产品、上年度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
6.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附页复印件;
(3)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5)企业已发生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
(6)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7)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项目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4.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项目情况简述;
5.企业情况介绍。包括: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概况、所从事主营业务情况、项目及产品、近三年一期经营状况、所处行业竞争状况等;
6.附件资料
(1)企业“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工商底档等基础材料;
(2)企业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4)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5)中介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6)企业征信报告。
(四)“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项目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情况汇总表;
3.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以上各类项目还需提供:
1.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2.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融资担保业务项目申报要求
(一)融资担保增量奖励和绩效评价项目,由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绩效评价奖励由市(区)推荐,西安市7个,咸阳市3个,其他市(区)各1个。
(二)融资担保业务补助和保费补贴项目申报,待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下达后另行通知。
附件7:陕西省创业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技术技能大赛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对为入驻企业提供的水电路汽暖、污水处理、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创业辅导、智慧化管理、大数据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对2024年度“创客中国”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经费和获奖项目给予补助或奖励。
(三)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项目。对第三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活动经费和获奖项目给予补助或奖励。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
2.“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明确,建设期从2022年开始原则不超过2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工程进度不低于70%的在建或完工项目;申报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手续齐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中小微企业从事生产经营,自用面积不超过建筑总面积的30%。
三、申报资料
(一)“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1.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4.“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6.“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7.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明确项目和资料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8.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10.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法人企业申报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项目工程进度。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还须提供项目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4)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核准)文件,以及申报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批文件(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适当简化);
(5)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技术技能大赛项目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项目由承办单位编制具体大赛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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